
聘请流程
〓 初步接触
客户提出法律服务需求,律师在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后,推介法律服务内容,双方初步电话沟通并预约面谈交流。
〓 面谈交流
律师与客户或其决策层、管理层经沟通交流,了解并准确判断客户需求,进行服务内容预测。面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律师介绍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概况及业绩
· 律师介绍法律顾问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含增值服务)、服务收费
· 律师介绍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管理系统
· 客户说明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含特别要求)、聘请意见
· 双方就法律顾问服务事宜进行深入、全面、广泛的交流
〓 出具服务建议书
针对客户的管理状况及实际需求,进行服务内容、服务领域、服务费用等进行整合,向客户出具《法律服务建议书》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 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 双方就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执行要求、执行条件、执行周期、费用结构、结算方式等事宜充分磋商,直至达成共识
· 签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 双方密切配合,执行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费用指南
我们的服务收费,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凭质论价、按量付酬为原则,不以客户性质、规模、经济实力报价,有效避免了服务费用与工作量不相匹配可能产生某一方不满意的现象。
〓 法律咨询
1、一般咨询类:初始咨询费用为:600元/30分钟;咨询时间超过30分钟的,每增加10分钟,咨询费用增加200元,不满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
2、法律意见/法律建议/解决方案等非诉事务类:5000元起。
〓 法律顾问
采“组合收费方式”,即根据顾问客户需求,预先收取“基本顾问费用”,如果服务时间超过了某个特定额度,超过的时间采“计时收费方式”进行收费。
按照法律服务行业的国际惯例,“计时收费方式”是指根据顾问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有效工作时间)以及费率来确定每一项具体的法律事务所应当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报酬具体数额。“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办理顾问客户法律事务的合理工作时间(有效工作时间),通常以承办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根据完成业务的有效、合理、必要的行业工作时间对其进行相应调整后确定时间数额,一般包括下列工作所花费的时间:面谈咨询、其他方式咨询、拟订/审查/修订文件资料、查阅专业资料、参与交涉工作、代办手续、必要的信息交流、各类调查活动、必要的在途时间,等。
针对顾问服务的不同内容、领域,我们确定了合理而明确的收费标准。我们不擅长讨价还价,也杜绝随意报价,我们竭力提供等价有偿基础上的超价值服务!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为基本顾问费、增加顾问费、工作费用和其他费用。
· 基本顾问费,是指律师为办理基本服务事项而应得的报酬,参考如下:
咨询顾问:15,000~20,000元/年
标准顾问:26,000~59,000元/年
高级顾问:68,000~96,000元/年
法务外包:100,000元以上/年
· 增加顾问费,是指律师在超出保障服务时间之后,提供超时服务前由顾问客户增加支付的报酬。
· 工作费用,是指律师为办理顾问服务事项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通讯费、调查费、查询费、资料费、复印费、鉴定费、翻译费等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经客户事先认可,由客户直接承担或者在律师垫付后再向客户收取;工作费用的预期数额较大时,在取得客户事先同意的情形下,律师可以向客户预先收取工作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 其他费用,是指当顾问律师为顾问客户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给顾问客户争取到重大经济利益或使顾问客户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时,顾问客户酌情对顾问律师进行的奖励费用(非强制性要求)。
〓 法律培训
· 公开课:1,000~1,600 元/天/人
· 内训:(1)普法式内训,8,000~10,000元/天;(2)咨询式内训:12,000~20,000元/天。
备注:每天以6小时计,半天费用减半,具体的收费依不同课程内容、学员人数及客户要求而定。
〓 案件代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