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资讯
H.R.
互动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劳动合同

厂家在超市设专柜销售员到底是谁的员工?


 字体大小:【 】 【打印】 入库时间:2010-1-11  

劳动法律师,就在你身边!


客户需求的深刻洞察
讲求实效的解决方案
服务价值的真正实现
不断超越顾客满意度


劳动法律师,就在你身边!


客户需求的深刻洞察
讲求实效的解决方案
服务价值的真正实现
不断超越顾客满意度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成都) 
    何女士至今没搞清楚,自己到底属于专柜派驻在超市里的销售员,还是超市方自行聘请的销售员。2003年开始,她在成都某超市双楠分店的一家服装专柜上班,2008年8月撤柜后,她失去了工作。何女士向成都市劳动仲裁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决定,超市方应支付给她各项经济补偿、两倍工资等共2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超市方不服,向青羊法院起诉,称何女士只是商家派驻的促销员,并非超市员工。

    何女士今年33岁,从2003年7月22日起,她在超市担任服装促销员。她说,超市方安排自己在深圳腾威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服装专柜上班,对该专柜的所属性质,何女士称自己并不清楚。“我一直认为自己是超市方聘请的销售员。”何女士说,但超市并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办理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她的工资在超市方双楠分店财务室签字收取,支付凭证则为腾威公司员工工资表。2008年,何女士的月平均工资为1700元。同年8月份,腾威公司从双楠分店撤柜,何女士也就此离职。

    去年,何女士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将超市方所属的商业公司和腾威公司均列为被申请方。她请求仲裁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给自己经济补偿金1.2万元、加班工资2.5万余元,并支付自己因未签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金3.8万元,以及补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仲裁委认为,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不能证明她与腾威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何女士提供的劳动又是超市方的业务组成部分,超市也是何女士的用工主体。腾威公司撤柜导致何女士的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超市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因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2008年2月-8月的双倍工资11900元;还应补缴何女士从2003年7月-2008年8月的社会保险。对于加班工资的请求,仲裁未予认可。

    “何女士根本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超市的法务部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2003年-2007年,腾威公司与超市方每年度签订一份“专柜合同”,约定由腾威公司在双楠分店开设服装专柜,并且由腾威公司安排其员工独立经营。2008年8月,腾威公司从双楠分店撤柜。这期间,服装专柜的促销员都是各自商家派驻的,跟超市方没有关系,“工资也是由该商家发放。”

    超市方所属的商业公司不服此劳动仲裁,随后在青羊法院起诉,青羊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本报记者 董馨

  
本文共 1 页 第  1  页  (注:合计2000字为一页)
劳动法律师  就在你身边

 | 最新资讯 |

   公司“金蝉脱壳” 员工工龄...

   劳动合同期满如何计算经济补...

   加快高温立法 让劳动者体面...

   事业职工待遇同样适用《劳动...

   开车出事公交司机被解聘 法...

   新人入职签合同这事儿须掂量

 | 律师团队 |
 | 劳动法律咨询预约 |
 

热线:0755-8253 6358
         138-0255-1149
     实战案例,我们承办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十七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
邮编:518036

 点击客服QQ号码在线客服
 即时交谈或留言在线客服

未经劳动法120网同意,不得转载、摘编本站任何原创作品

劳动法120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劳动法120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劳动法120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本站首页 | 服务推荐 | 顾问服务 | 在线咨询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2007-2012  劳动法120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一鸣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粤ICP07018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