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总工会网站 作者:茆荣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上海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工会法律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会法律工作。同时,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鲍淡如副局长作“上海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现状与立法展望”专题讲座。下面,我就上海工会法律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承优创新,全面回顾2009年上海工会法律工作
2009年,在市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在特殊时期做出特殊贡献,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体现新作为
一年来,各级工会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在化解群体性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市区两级群体性纠纷化解工作指导小组,强化政治意识,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主动跟踪指导,着力做好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和防范抵御工作。
市总工会着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联络各区县产业工会,定期排摸分析情况,及时反馈重大群体性纠纷调处情况。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妥善处理企业群体性纠纷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级工会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09年,全市工会系统上报的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92起,其中有87起已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得到妥善解决。
各级工会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制度、群体性纠纷周报告制度和定期研判制度,加强对劳动关系特征和发展趋势的整体把握。浦东新区总工会通过三级工会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行动联合,基本保证劳资矛盾不出街区、镇区、开发区。普陀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十必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卢湾区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松江区、崇明县总工会坚持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结合,主动介入辖区企业劳资矛盾的协调处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电、烟草工会建立健全了职工思想动态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二)努力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上海工会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联动,客观面对形势,把握工作力度,巩固政府主导、三方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市总工会总结推广闵行区总工会倡议企业和职工集体承诺“抱团过冬”的工作经验,广泛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有36839家企业积极响应,占建会企业的60.56%,取得了较好社会效应。继续推动政府将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列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发挥市三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的作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2009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评选表彰了50家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总结形成了一批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2009年,全市共签订21456份集体合同,覆盖企业77094家,覆盖职工3764155人;其中签订10821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4324家,覆盖职工1875928人。
各级工会不断拓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推进主体、形式和内容,将“共同约定行动”引向深入。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巩固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工资协商建制的工作格局。宝山区总工会提出“六个保”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工会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作用。虹口区总工会召开“和谐企业,发展共赢”研讨会,向全区企业发出“不减员、不减薪、不减福利”的倡议。徐汇、静安区总工会以区内世界500强企业和区属企业为重点,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闸北区总工会注重分类指导,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建会数的85%.普陀、青浦区总工会大力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涌现出长寿街道餐饮行业、香花桥街道服装纺织行业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市交通港口局工会、市城市交通工会联合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公交职工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新格局
一年来,上海工会以推进街镇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模式,多措并举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素质,着力构建劳动关系预警、预防、调处、援助一体化工作格局。
市总工会重点组织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状况的调研,积极指导地区工会推进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注重整合工会法律顾问团、法律人才库等多方资源,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效。
各级工会积极行动,主动与司法、法院、劳动等部门联手,利用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专业调解资源,探索区域、行业、楼宇、园区等多样化、新型化调解组织形式,推行与司法联合调解、裁前诉前委托调解等社会化、多元化调解模式。截至去年底,全市213个街镇,除崇明县以外,其余各区县、街镇、工业园区均已完成100%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目标。奉贤区总工会100人以上和50人以上建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分别达到98%和94%.长宁、金山区总工会与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劳动争议化解力度。杨浦、嘉定区总工会主动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联合,积极推行仲裁、诉讼前置委托调解,体现工会在社会化大调解中的有效作为。
(四)切实加强工会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
一年来,各级工会积极整合资源,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学习和实践,加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市总工会成立了第二届法律顾问团,建立了工会法律人才库,通过组织法规学习、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着力培养一支工会法律工作骨干队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2009年,全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42980人次,其中非诉讼调解3441件,代理仲裁、诉讼910件,处理来信2177件,代写法律文书333件,接待咨询